格式和写法
1. 标题。一般由三部分组成:“公告”标发文机关和文种,有时只标文种即可:标题如无发文机关名称则在结尾必须落款。“通告”标题一般要标出单位或事由。
2. 正文。包括开头的原因,讲原因目的;主体的事项,及告知的内容,可以分条款写下;最后是写结尾,写实施的期限、范围以及违反如何等,也可以简洁地提出对人民的希望,对违背者的警告等,然后再写、或结尾只写结束用语,如“特此公告”等。
3. 文尾。包括署名和日期。以机关名义发布,标题如已有机关名,就不必署了。
由于告语面广,撰写时要注意:事理周密无漏洞,条理清楚不啰嗦,语言通俗不鄙俚,文风严肃不做作。做到易读易懂易知。
《法治日报》是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机关报,是立足法制领域的中央级法制类综合性日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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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名称:《法治日报》
外文名称:LEGAL DAILY
报刊类别:法治|综合|全国|日报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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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管单位:中央政法委
报刊前身:法制日报
创刊时间:1980年8月1日
发行地区:中国大陆
国际刊号:1005-8257
国内刊号:CN11-00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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